再一次向我敲响警钟。尽管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但仍有不少“散乱污”企业游走在违法边缘,殴打执法人员、放狗撕咬执法人员甚至开车冲撞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笔者认为,要想维护好一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人身平安,需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
此次“河南省焦作市环保暗访核查工作人员遭企业人员扇耳光”事件。
努力根除滋生“散乱污”企业的土壤。十四五”时期是国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五年。这一背景下,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尽快关停取缔这些“散乱污”企业是肯定要求。笔者建议,各地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维护规划中,将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作为实现经济高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领域的综合和专业规划中。同时,建议人大进行地方立法,政府出台奖惩政策,属地配套整治措施,国土和水、电、气等部门严把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维护“一岗双责”杜绝一些地区“散乱污”企业“打而不绝”现象。
尽力系牢一线环境执法人员的平安带”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安排暗查暗访,特别是安排异地交叉暗查暗访工作时,要做到执法主体和执法顺序合法合规。同时,统筹做好与当地政府、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分考虑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在暗查暗访时可能遇到各种意外突发情况,做到信息疏通、反应快速、措施有力、计划周详。此外,暗查暗访应明确要求异地环境执法人员原则上不要进入企业内部进行检查,可充分依靠无人机、无人船、红外设备、遥感设备、快速监测仪等高科技手段获取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的线索。暗查暗访结束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交当地政府或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合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带来的乱象。一些地区“散乱污”企业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经济欠发达的发展阶段性因素影响,也有基层政府盲目追求GDP导致的无序发展,还有政府有关部门规划不当、监管不力带来的灯下黑”甚至还有当地黑恶势力维护下滋生的社会毒瘤。要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带来的乱象,单靠生态环境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对规模较大、后果严重、影响广泛的散乱污”企业群,可考虑利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或省级环保督察的威慑力,作为典型案例要求地方限期整改到位。此外,可充分利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专项督察、各级人大视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多种方式,督促当地政府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